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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特别关注:农民工工伤私了愈演愈烈
      新闻来源: 《法制日报》       作者: 刘宏       发布时间: 2008-8-28  
    

 农民工工伤维权可能花费的时间 

维权步骤

该步骤可能经过的程序

所需时间

申请工伤认定

1.证据不足的先确认劳动关系:
  ①劳动仲裁②民事一审③民事二审

一般1年1个月左右,
  最多2年2个月左右

2.工伤认定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

 

 80日

3.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:
  ①行政复议②行政一审③行政二审
 一般10个月左右,
  最长1年4个月左右
 4.工伤认定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(对此次
  认定结论不服的仍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)

80日

合计

一般2年4个月左右,
  最长3年11个月左右

 劳动能力鉴定

劳动能力鉴定部门作出伤残等级鉴定

一般60日,最长90日

对鉴定结论不服,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
  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

15日

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最终劳动能力鉴定

一般60日,最长90日

合计

一般4个半月,
  最长6个半月

工伤待遇索赔

1.劳动仲裁2.民事一审3.民事二审

合计

一般1年1个月左右,
  最长2年2个月左右

总合计时间

一般3年9个月左右,最长6年7个月左右



    邓鸿是个帅小伙,留着长碎发,穿着牛仔裤、黑T恤。美中不足的是,他的手掌被白纱布缠着,像拳套一样吊在脖子上,表面渗出黄黑色的药水。

  在广东一家压铸厂打工时,他的手被压铸机压断。

  他清楚地记得,出事时,自己的手骨“像铅笔一样翘了起来”。他对记者说:“在这边,断指不算特别古怪。压铸厂、家具厂、家电厂,一年不断一两根指头才不正常。如果不是大家希望私了,你们报社的报料电话肯定会被打烂。”

  这是记者查阅到的有关农民工工伤私了状况的最新报道。记者调查发现,不仅在加工制造企业发达的珠三角地区,在国内各大城市,农民工工伤私了也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,其中尤以建筑行业居多。

  “给点钱就打发了”

  记者见到张学胜时,他正在北京一处建筑工地上巡逻。他习惯性地攥着拳头———一年前的一个下午,做钢筋调直工作的他左手被钢筋带入调直机的铁轮中碾过,食指和拇指受伤,治疗后失去了拇指。

  达到8级伤残的他在老板的要求下同意私了,共拿到了赔偿金和路费30000元钱。而如果走法律途径,以他的伤残情况,一般能拿到六七万元的赔偿。

  失去拇指的他现在只能给建筑工地看料看场子,每个月几百元,不到他受伤前所能挣到的工资的一半。

 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韩世春告诉记者,农民工工伤私了“数量远远高于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案子”。

 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赵强也证实,农民工受了工伤去他们那里寻求法律援助的“只是一小部分,绝大部分都是通过私了解决的”。“私了是国内建筑等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,他们往往不给农民工交工伤保险,出现了工伤就给点医药费,然后再随便给点钱就打发了,既不做工伤认定,也不打官司。”赵强告诉记者,很多用人单位走“私了”这个程序走得特别熟,不用付出太多就把事摆平了。

  在一些包工头看来,私了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记者询问过几个包工头,他们都表示:“这种事好办,把病给治好,再给点钱就行了。”

  让农民工权益明显受损的工伤“私了”现象,为什么如此之普遍呢?

 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很多农民工受了工伤后,只知道跟老板交涉,并不知道还有别的途径可走。

  “很多农民工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不是很了解,出现了工伤以后不知道去找哪些部门,也不知道大概能拿到多少钱,所以,他们根本没想着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。”韩世春说。

  维权艰难“我们耗不起”

  事实证明,如果不选择“私了”,农民工所受的损失可能更大。

  今年38岁的贾继平曾是他们村里最棒的木匠,手巧,干活也殷实。不幸的是,2006年年底他在北京市大兴区一家家具厂做木工活时,被气压电锯锯掉了左手中间三个手指。

  老板掏了一万多元治病的钱后,就再也不愿给钱了。

  无奈之下,贾继平只好去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。令他没想到的是,从2007年初开始到现在,这个工伤认定还没做出来。

  据他介绍,劳动部门先要求他提供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。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他,只好拿着一些单据去申请仲裁。两个月后,他拿到了与老板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书。然而,用人单位又以他受伤期间不是在老板的公司,而是在老板妻子注册的公司打工为由提起诉讼。一年多后,他们拿着判决书去找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时,劳动部门不予受理,让他再次去申请仲裁以证明他与老板妻子的公司有劳动关系。

  “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有结果。”贾继平的妻子告诉记者,他们早已被老板从厂里赶了出来,现在在几个老乡家里轮流住,她帮老乡做饭洗衣服混口饭吃,贾继平就去街上捡点饮料瓶卖钱。“要是以前,他是绝不肯拉下面子去捡破烂的,真是逼到这份上了。”

  “一个工伤案子拖上几年时间很正常,特别是没有买工伤保险的单位,因为费用全部要他们承担,为了逃避责任,那些企业是能拖则拖。”韩世春说。

 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大多数选择“私了”的农民工都表示,老板有钱,跟他们耗不起,“很多老板直截了当地说,‘给你几千块钱,你要不要?不要你将来一分钱也拿不到!’”

 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告诉记者,农民工宁可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来私了和解,其原因就在于工伤维权的程序复杂、维权成本高。几年维权下来,有些企业可能已经不存在了或者财产已转移完了,最后劳动者是赢了官司输了钱。

  调查札记

  对于愈演愈烈的“私了”现象,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?记者将这个问题提给了时福茂。他给出了两个建议:

  首先,强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权,简化工伤认定程序,方便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。

  其次,对于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安全生产条件、未及时给予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过错的,除了依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外,还应当就其应支付金额的50%(或更高比例)再支付“经济赔偿金”。

  结束语

  农民工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,他们出生农村,却投身城市建设,某种意义上说,中国的城市基础建设和发展是搭着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的肩膀推进的。然而,一个不争的事实是,社会对农民工的保障并不乐观。

  关爱农民工不能停留在口头,不能停留在走马观花式的慰问,而要尽可能落实在每个群体,每个角落,每个个体。为农民工生存提供更多的制度和法律保障,是民之所愿,民之所期,民之所需。我们期待,通过我们的报道,能让这样的保障逐步制度化、常态化、广泛化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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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王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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